桃溪中学校规校纪_高中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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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溪中学校规校纪



桃溪中学校规校纪

桃溪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一、学生要求住宿必须经过学校批准,严格遵守公寓内的一切规定,服从管理员的安排,接受管理员的教育。积极交纳住宿费,领取住宿许可证。   二、学生必须根据总务处统一安排的寝室、床位、对号入住、不得随意变更。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表》,课间不准在寝室逗留,晚上熄灯后,不准点蜡烛喧哗或走动,保持公寓内的安静。 三、各寝室推选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的纪律、卫生、安全等工作。每天寝室打扫三次,生活物品有序摆放,门窗开关专人负责,做到干净、整齐、安全。 四、发扬艰苦奋斗、勤劳简朴的作风,节约用水,珍惜粮食,爱护公物,禁止随意涂画、抛砸,不做有损集体或他人利益的事情。 五、自行车摆放、衣物晾晒、生活用水定点进行,建立轮流值日制度,按时检查评比。注意防火、防盗,争创“文明寝室”,争做“三好学生”。 六、学生在寝室内应该讲文明礼貌、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得打架斗殴、起哄、寻事,禁止抽烟喝酒,下棋打牌,传阅黄色书刊图片等不良行为。 七、积极预防各种传染病和流行病,建立卫生防疫制度和定期消毒制度,如有同学生病,寝室长要迅速报告公寓管理员或班主任,以利及时治疗。 八、建立来客登记制度,任何学生、家长、亲戚、朋友未经公寓管理员同意批准,不得擅自逗留或住宿,一经发现,严辞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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