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为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建有研究生院的全国56所学校,并被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也是教育部批准首批实施自主招生改革的22所高校之一。
华东理工大学为提高录取新生的总体综合素质,吸引更多更好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华理大,继续在本科(理科)招生中开展优秀推荐生的选拔工作,今年指定华理大附中有5名学生可参加华东理工大学优秀推荐生测试。
华理大附中依据其招收条件,现拟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学业成绩要求:数学、英语二门总成绩为物理化学班学生合计排名前30%(0次考、1次考各占25%,期中考占50%);加一学科成绩班级前50%(0次考、1次考各占25%,期中考占50%)。
2、2010年上海市“华东—上海化工区杯”高中化学竞赛获奖者或理化学科有专长,或理化学科在市以上竞赛中获奖者。
3、某学科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表现出特殊才能者。
4、思想品德要求:高二学年两次品德等第为良好以上。
5、被推荐学生必须在校在籍。
注:条件1、2、3中只要符合一项便可,条件4、5必需符合。
二、选拔方式
1、公示本实施方案并张贴《华东理工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和优秀推荐生选拔实施方案》。
2、学校教导处根据学生意愿,选择填报华东理工大学的本校物理、化学班学生名单,初定候选对象。
3、教导处从中选出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由校长室综合评定并审批,确定公示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学校组织将所推荐的学生进行网上报名并参加华东理工大学的相关测试,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必须书面承诺若取得华东理工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后,第一批A志愿填报华东理工大学;若取得优秀推荐资格后,第一批填报华东理工大学。
三、华东理工大学理科推荐生规定测试科目:
数学、英语、物理或化学
四、本方案解释权属华理大附中校长室。
华理大附中
201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