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衣中学校规校纪 中学概括: 学校简介 教学理念 师资力量 教学质量 校规校纪 招生信息: 招生情况 特色课程 班级设置 分班考试 施教范围 报考升学: 报名流程 收费情况 升学成绩 录取分数 试题答案 中学互动: 学校访谈 网友互动 学校点评 学校资讯 学校风采 校园生活: 食堂情况 住宿情况 作息时间 作业情况 课外活动 其他信息: 学校环境 管理模式 对比记录 高校对比
乌衣中学校规校纪 乌 衣 中 学 学 生 违 纪 违 规 处 分 条 例 实 施 细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合在校在读学生。 第三条 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以教育为主,教育与纪律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违纪处分的等级: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转移学习环境。 第五条处分权限: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由政教处、安保处决定;留校察看、转移学习环境由政教处、安保处拿出初步意见,报校长批准。 第六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 1、一学期迟到、早退、旷课累计达8课时者(迟到或早退三次计一节旷课); 2、乱扔纸屑、果皮,乱泼水; 3、看黄色书籍者; 4、骂人或开不适当玩笑,影响较坏者; 5、攀折树木花卉,践踏绿草者; 6、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者 7、购买无证摊点三无食品者。 8、偶发性违犯《中学生守则》或校纪校规,程度较轻者。 第七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无故迟到、早退、旷课累计达三天者; 2、故意损坏公物,公共安全设施者; 3、不服从管理,顶撞值勤学生或教师,无理取闹者; 4、打游戏机、看录像、上网,初犯者; 5、未经批准,擅自留宿他人者; 6、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经教育屡教不改者; 7、购买无证摊点三无食品,经教育屡教不改者; 8、偶发性违犯《中学生守则》或校纪校规,程度较重者。 第八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停课三天并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恐吓、威胁他人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2、私自外出,翻越围墙,冲撞门卫或夜不归宿者; 3一学期、旷课累计达一周的; 4、故意损坏公物,公共安全设施价值数目较大者; 5、私拉乱接,违规用电者 6、窝赃、销赃金额在20元以内者; 7、有赌博行为,情节较轻; 8、违背有关规定,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9、有索要财物行为,情节较轻,索要金额数目较小者; 10、携带管制刀具者; 11、抽烟喝酒影响较坏者; 12、其它严重违犯《中学生守则》和校纪校规者;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停课一周并处留校察看处分或转移学习环境。 1、一学期累计旷课达两周者; 2、打电子游戏机、看录像、上网,经教育屡教不改者; 3、唆使校外人员到学校闹事者; 4、请校外人员打架或参与校外斗殴者; 5、敲诈勒索他人财物者; 6、参与打架斗殴与打群架者; 7、有盗窃行为者; 8、聚众赌博的主要责任者; 9、有“出走”行为者; 10、辱骂、殴打教职工者; 11、威胁、危害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并造成恶劣后果者; 12、私自下河下塘游泳者 13、谈情说爱,影响极坏的; 14、因违纪违规违法被公安机关调查处理者。 第十条 学生考试违纪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由年级部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附则 1、学生违纪处理的程序:见本条例第五条。 2、凡受到一次处分后,仍然违纪,处分将递加执行。 3、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处分决定记入学生档案。 4、受到处分的学生应自觉接受政教处的跟踪教育和班主任、科任老师的教育,定期上交千字的近期汇报材料,努力改正错误,争取尽早取消处分。 5、取消处分的程序:①个人申请,附一份思想汇报材料;②班委会、班主任签意见;③政教处、安保处签署意见;④劝退处分由校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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