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教育措施和制度如下:
一. 安 全 教 育 措 施
(一) 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以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工会、总务处、德育处、办公室等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教育组织网络,负责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1. 坚持三检查制度(开学、期中、期末统一检查)。
2. 各处室坚持平时常查、常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二) 树立安全意识,组织安全讲座,落实安全措施。
1. 每学期要组织师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
2. 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安全教育网络。
二. 安 全 教 育 责 任 制
为确保安全教育落到实处,明确安全职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岗位责任。
(一) 校长职责:
1. 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2. 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督促检查,落实安全制度;
3. 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有关安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学校安全,做到警钟长鸣;
4. 切实解决学校工作中的不安全隐患,建立严格的外出活动报批制度(班主任、辅导员向分管处室报批,然后向学校报批)。
(二) 总务处职责:
1. 及时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 加强对食堂等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
3. 经常对教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可靠,无安全隐患,同时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加强财产和经费的安全管理,严防失窃;
4. 加强学校用电安全,定期组织对用电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
5. 加强对学生外出用车的管理,保证学生用车的安全。
(三) 德育处职责:
1. 认真组织开展有计划的安全教育活动,做到内容落实,如“安全教育日”、平时的安全防范意识等;
2. 贯彻落实学校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并进行督促检查;
3. 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并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到谁组织谁负责;
4. 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做到及时、准确。
(四) 班主任职责:
1. 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2. 加强对班级学生及活动场所(包括校舍、设施、用电、饮食卫生等)的安全检查,注意活动安全,不组织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
3. 加强班级管理,重视课间管理,杜绝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4. 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及时反馈学生在校信息。
(五) 教职工职责:
1. 严格组织课堂教学,活动课周密考虑安全因素,注意设施安全;
2. 严密注意学生动向,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责任,杜绝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3. 严格遵守值周值日的注意事项,注意师生、校园的安全;
4. 文明执教,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对由此造成学生死、伤、残、等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